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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手案件

外遇蒐證需要的是豐富的經驗及技巧

委託人黃小姐的異地婚姻已經持續了三年,剛開始,老公劉先生週末總還回去與她相見,今年以來,卻總是以「業務忙」推託,一次都沒有回來過,今年6月,劉先生提出離婚,黃小姐開始蒐集丈夫的外遇證據。

我們根據劉某的話費清單,鎖定一名王姓女子,離異、獨居,某天晚上該女子從公司開車回家,姊妹徵信的偵探們尾隨其至母親家,此時大家略有失望,以為其會晚飯後一個人回家睡覺,但七點多的時候,女子出門,沒有回家,到超市購買了排骨、雞肉和水果等食材。

開車至女子所住社區,兩名偵探在大門口的車中蹲守,一名偵探在女子樓洞口守候,九點半,一名身穿休閒服、戴帽子、背雙肩背包的年輕男子進入社區,由於夜色昏暗,也很難確定是否為劉某,但一名偵探推斷,長年住在社區的人,背雙肩背包回家的可能性較小,便提醒樓棟處的偵探注意,果然,該男子進了該樓棟,徑直上了四樓。

偵探跟著他上樓,進門後,他第一句話就是:「我回來了。」考慮到當時已經接近晚上十點,以任何理由想要進入女子房間都顯的牽強,幾人決定第二天早上再來。

第二天早上九點多,偵探戴著針孔眼鏡,以謊稱推銷的方式按了電鈴,女子開門,「男主角」打赤膊穿著短褲,成功拍到關鍵證據。